重庆证监局近日对重庆高速公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经查,该公司在管私募基金存在两项违规投资行为,涉及金额尚未披露。
监管文件显示,该机构部分基金产品将财产用于明股实债投资,此举违反《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要求。同时,另有基金产品将财产用于借贷投资,同样构成违规操作。
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及《若干规定》第十三条,重庆证监局决定对该机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相关记录将纳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系统。监管部门要求该机构立即强化合规管理,全面整改投资运作流程。
根据监管决定书,涉事公司可在收到文件后60日内向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重庆证监局特别强调,监管措施在复议诉讼期间仍持续有效。
此次监管行动正值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发展关键期最好的配资公司,重庆证监局2025年7月16日签发的这份文件,显示出监管部门持续强化私募基金合规管理的监管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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